欢迎来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项目

联系我们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相关要求
发布时间:2022-4-13 16:01:06   点击:259次   【打印】【关闭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相关要求

专项债资金用途是否可以调整?

可以调整,但是符合用途调整的条件和按照相应程序。专项债券用途调整,属于财政预算管理范畴,主要是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已安排的项目,因债券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专项债券资金无法及时有效使用,需要调整至其他项目产生的专项债券资金用途变动。

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坚持以不调整为常态、调整为例外。专项债券一经发行,应当严格按照发行信息公开文件约定的项目用途使用债券资金,各地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严禁擅自随意调整专项债券用途,严禁先挪用、后调整等行为。

想调整专项债资金用途,找哪个部门?

项目债券用途调整,由省级政府统筹安排,省级财政部门组织省以下各级财政部门具体实施。

专项债券资金已安排的项目,什么情形可以申请调整?


 

(1)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确无专项债券资金需求或需求少于预期的;

(2)项目竣工后,专项债券资金发生结余的;

(3)财政、审计等发现专项债券使用存在违规问题,按照监督检查意见或审计等意见确需调整的;

(4)其他需要调整的。


 

Copyright©2019 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咨询加盟,工程造价加盟,工程测绘加盟,招投标代理加盟
备案编号:京ICP备2023007150号 电话:15939330729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13层1单元1618-66 技术支持:网旗网络